申报条件:
一、不少于10人的设计开发团队
二、近两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或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奖和授权专利共计5项以上
三、项目产品设计具有较强创新性
四、项目产品知识产权清晰
五、取得一定的销售业绩(一般有两个以上的销售合同,销售额≥50万元)
资助范围支持重点:
2017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,资助范围包括:项目产品样机制作,购置实验材料、实验设备、设计工具软件,购买工业设计服务,专利申请、产品检验、标准认证等。
支持重点包括电子信息、服装服饰、机械装备、家居用品、食品饮料、日用陶瓷玻璃、医疗健康、运动休闲品、旅游文创等领域项目。原则不支持单套定制产品项目;对小批量生产的大型装备项目,原则上一个同类项目仅支持一次。
申报程序:
申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——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、雄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受理申报并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审查(省财政直管县项目由县财政部门审查)—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形式审查——组织专家评审—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审计——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——省财政厅核定拟资助项目——拨付资助资金——项目单位按要求使用资金—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抽查评价资金使用情况。
资助标准及原则:
(一)资助标准:按专项审计核定的项目支出费用50%给予资助,单个项目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。
(二)资助原则:总额控制、无偿资助、自愿申报、专家评审、专项审计、政府决策和社会监督的原则。资助项目数量受年度省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总额限制
截止时间:2019年4月30日